一、书记岗位职责
1.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,通过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,负责主持总支的日常工作。
2.负责召开总支党员大会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、决定;做好总支组织建设,健全组织机构,按照党内民主程序,选配好所属党支部负责人。
3.抓好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班子建设,按时召开总支委员会议、民主生活会,抓好总支委员的学习,坚持集体领导,深入调查研究,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,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。
4.深入了解、掌握总支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5.组织制定和落实总支工作计划、学习计划、决议的执行情况;按时向总支委员会、总支党员大会报告工作。
6.组织、引导、督促党员进行政治学习、上党课,做好机关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工作;组织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,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。
7.指导分工会等群团组织做好工作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
8.抓好总支党员发展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帮助、培养,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,按照发展党员“十六字”方针和工作程序,积极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9.协助上级部门并做好总支党风廉政建设、干部的选拔、培训、考核等工作。
二、组织委员岗位职责
1.协助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决定、决议的活动,对党总支部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。
2.了解和掌握党总支部的组织状况,按计划组织党总支部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。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,积极做好党总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。
3.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。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,并在党总支部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。收集、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,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。
4.根据党总支部的实际情况,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,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。
5.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,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,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。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,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。
6.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。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,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,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,做好党员统计。
三、宣传委员岗位职责
1.负责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、决定的宣传工作,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,按照党总支部决议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。提出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措施,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2.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根据实际情况,拟定党员教育计划,与工会、团组织共同拟定对员工进行政治理论、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,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,主持实施。
3.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、校风、校纪教育,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,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,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,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。
4.协调工会、共青团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。
四、纪检委员岗位职责
1.协助党总支抓好党风党纪工作,根据学校纪委和党总支的安排,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。
2.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、准则、条例,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,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,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,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。
3.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、控告和申诉。
4.经常向党总支部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各部门的党风、党纪情况。
5.协助学校监察机关和部门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教工的违纪案件。
五、统战委员岗位职责
1.学习、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和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要求,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。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,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。
2.了解、掌握本单位统战人员的基本情况,协助学校统战部门做好有关工作。具体落实统战政策,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、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,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;支持统战对象在构建和谐社会、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。
3.经常地、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,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尽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,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取得成绩,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,了解并发现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。
4.健全落实统战工作制度,收集统战信息,做好与学校统战部的联系沟通工作,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选拔和组织发展工作。
5.安排党员和统战对象交朋友,及时为他们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排忧解难,促使他们与共产党同心同德,协调一致,共同为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。
6.定期组织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,征询他们对学校和本总支的意见和建议。
六、青年委员岗位职责
1.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,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指导团组织结合青年特点,积极开展活动,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。
2.指导团组织以做“四有”新人为目标,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,教育团员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。
3.支持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。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,做到“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”,热爱本职工作,精通业务,积极为学校教学、科研工作服务,为学校发展作贡献。
4.发动团员、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、体育活动,促进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。帮助团组织创造开展工作的有利条件。